今天这个事情还是前几天万的那家四川设计院,因为网传只有这一个图,所以咱们只能根据“行业经验”来推测一下。
建筑师小A入职了这家设计院,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基本工资元每月(请注意还是做方案的),这个工资明显是低了,但是因为咱们行业的行规就是默认工资+奖金的做法,所以如果奖金能足额发的话,这个工资也不能说低。
小A在今年3月1日提出了辞职申请,设计院说了以下几个事:
1入职以来到1月底,我们之间的工资没有拖欠(但是其实有纠纷,见3)
22月份的工资我们算了以后还会给你发(不用算了,我都知道是)。
3但是1月31日,公司财务给多转了钱。
这里说的主要就是第三条,因为这个我看到的原稿就是打码的,所以我其实也不知道“多转了”多少,但是按照潜规则来看,这个钱应该是我们所谓的年终奖,请注意一下年1月31日是除夕,所以这笔钱极大概率就是这个钱。如果建筑师没有离职,那么就不存在会计转错账的问题。现在建筑师要走了,单位开始想办法了,按照劳动合同,基本工资应该是的,反正奖金也好,年终奖也罢都是没有承诺的,合同里也没有提到,所以单位说是0就是0,所以现在要设计院来返还多转的钱,理由是会计转错了……呵呵呵呵……
虽然很恶心,但是可能从法律上讲弄不好要得逞,希望大家能出谋划策,帮帮同行。
注:以上内容为脑部内容,和事实可能有差别,如有详情,欢迎指正!
本文来源:建筑榜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