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对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陕K府谷环罚〔〕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公司因运行项目无环保部门审批手续,被罚款15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该公司在陕西清水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期临建生活区新建三条混凝土生产线项目正在运行,无环保部门审批手续。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对其处以警告并处以人民币合计15万元罚款。
据企查查显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成立于年5月17日,地址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团结南路22号,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徐陆。
来源:信用中国(陕西)